2008年,胡佳因為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。
繼維權律師許志永周日(26日)被以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」罪名判處4年有期徒刑後,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胡佳又被國保總隊以涉嫌「尋釁滋事」的名義帶走。
胡佳在周日下午5時半左右在twitter上表示:「剛才17:20,多名穿制服的警察出現在我家門口,出示手續要以『尋釁滋事』的名義傳喚我。上一次是2013年3月14日,那次國保總隊將我打傷。這次肯定和我在網絡上為伊力哈木、許志永、丁家喜、趙常青呼籲(釋放)有關。我要換衣服和他們走了。」
5時50分左右,胡佳又發twitter稱:「我馬上和國保總隊的人走了。也許會先到中倉派出所。我做好被羈押的凖備。如果24小時沒消息,請告知我的律師莫少平、尚寶軍、丁喜奎。保重。」
國保人員在門外等候凖備把他帶走時,胡佳通過電話對路透社說:「因為我曾參加過許多街頭抗議。」
他說:「我曾請求官員公開他們的財產,並表達過與那些被捕人士站在一起。我曾呼籲許多人關注和推動這些街頭抗議。
現年40歲的胡佳多年來從事眾多社會運動,包括環保、為艾滋病患者維權和爭取民主、人權等。
2008年,胡佳因為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。
同年,他獲得歐洲議會頒發的薩哈羅夫獎,表彰他在人權領域的貢獻。
(撰稿/責編:尚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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